大通湖区创建人民满意工程考核办法
根据《大通湖区开展“凝心聚力”创人民满意工程行动纲要》(大发[2011]5号)等文件精神,为稳步推
进人民满意工程创建活动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范围
五个试点单位:区公安分局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
区人民医院、区二中、口口香米业有限公司
二、考核时间
2011年12月31日前。
三、考核办法
(一)考核工作由区创人民满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。各责任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作出全面总
结,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单位采取查阅资料、听汇报、民主测评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,综合评定。
(二)检查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
1、总分100分,由以下二个部分组成:
(1)各责任单位的共性考核指标和个性考核指
标50分:具体内容详见附件。
(2)公众满意度测评50分。
2、计分方法:
(1)共性指标和个性考核指标部分。以50分为基数,
按平时督查和年度检查情况记分。
(2)公众满意度测评部分。以50分为基数,其中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测评占20分,社会群众测评占30分。
现场随机抽取测评对象30–50人(根据单位的情况确定)进行测评,由区创人民满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。
(3)加分: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。创人民满意工程信息宣传稿件,被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党报党刊、区级刊物和电视台采用,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、0.5分;被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、区级政府网站(含区党风廉政网)采用,分别加2分、1分、0.5分、0.3分。
各责任单位年内综合性工作代表区行业系统受到表彰的,按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州级、区级分别加4分、3
分、2分和1分。
四、考核组织领导
成立区创人民满意工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由区委委员、区纪委书记王锡良任组长,区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长李青山任副组长,区委党群部副部长曹梦泽、区政法委纪检员廖靖武、区办公室党组成员、教育督导室主任姜慧清、区社会发展局局长吴浩、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周建辉、邹志超、区经济贸易局局长孙玉兵、区督查室主任方忠、区效能室、区问责办主任黄国权为领导小
组成员。日常事务由区满意办负责。
五、奖惩办法
(一)奖励
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由区委分别授予“大通湖区人民满意机关” 、“大通湖区人民满意公仆” “大通湖区人民满意医院”、“大通湖区人民满意学校”、“大通湖区人民满意企业”称号,其主要
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年度考核为优秀。
(二)惩罚
因工作责任不落实,得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和一票否决单位,给予通报批评,不得参加年度评先,单位
主要领导不得评优,并给予诫勉谈话或黄牌警告。
附件:
2011年创人民满意工程试点单位工作考核 评 分 细 则
考核
项目 |
考核内容 |
分值 |
评分办法 |
考核方式 |
基础
工作
(20分) |
达到“六有”,即有牌子,有分管领导,有专(兼)职干部,有意见箱,有投诉电话,有便民利民措施 |
1.5 |
缺1项扣0.25分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制定并上报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方案 |
1 |
未制定全扣,未按要求上报扣.5分 |
查看资料
平时记录 |
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开 |
1 |
无公开栏扣.5分,无公开内容全扣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9月至11月每月向区满意办报送工作经验材料1篇,共3篇 |
3 |
每少1篇扣1分 |
平时记录 |
从9月19日起,每周向区满意办报送信息1条。 |
5 |
每少1条扣0.5分 |
平时记录 |
单位院内醒目位置制作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或“满意在××(单位)奉献在岗位” 固定标语一条 |
1 |
没有全扣,标准不高扣0.5分 |
查看现场 |
及时编制工作简报 |
2 |
无工作简报全扣,未按工作进度及时编制扣0.5分 |
平时记录 |
积极完成区满意办交办的工作 |
2 |
未完成或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|
平时记录 |
请服务对象对本单位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进行测评活动2次 |
2 |
少组织1次评议活动扣1分 |
查看资料 |
资料归集并装订 |
1.5 |
在11月30日前,本年度内创人民满意工程工作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 |
查看资料 |
任务
完成
(30分) |
党务政务(厂务、医务、校务)公开 |
5 |
有较高标准固定公开栏2分,党务政务(厂务、医务、校务)公开多种形式内容及时更新3分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、作表率、树形象”活动 |
5 |
党员工作场所设置党员示范岗标牌2.5分,党员工作时间佩戴党徽2.5分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开展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活动效果 |
20 |
按照 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方案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记20分 |
各指导单位拿出细则、集体考评 |
民主测评
(50分) |
公众满意度测评
|
50 |
统计测评表,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测评分=(“满意”个数×1+“基本满意”个数×0.8+“不满意”个数×0.5) ×100÷有效测评项目个数×20%;社会群众测评分=(“满意”个数×1+“基本满意”个数×0.8+“不满意”个数×0.5) ×100÷有效测评项目个数×30%;单位测评分=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测评分+社会群众测评分 |
现场测评
密封,统计 |
奖励项目
(10分) |
信息采用 |
5 |
信息宣传稿件,被国家
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党
报党刊、区级刊物和电视台采用,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、0.5分;被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、区级政府网站(含区党风廉政网)采用,分别加2分、1分、0.5分、0.3分。,累计奖分不超过5分 |
平时记录
查看资料 |
特色工作 |
5 |
年内综合性工作代表区行业系统受到表彰的,按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州级、区级分别加4分
、3分、2分和1分,累计奖分不超过5分 |
附件:
2011年创人民满意工程试点单位工作考核 评 分 细 则
考核
项目 |
考核内容 |
分值 |
评分办法 |
考核方式 |
基础
工作
(20分) |
达到“六有”,即有牌子,有分管领导,有专(兼)职干部,有意见箱,有投诉电话,有便民利民措施 |
1.5 |
缺1项扣0.25分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制定并上报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方案 |
1 |
未制定全扣,未按要求上报扣.5分 |
查看资料
平时记录 |
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开 |
1 |
无公开栏扣.5分,无公开内容全扣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9月至11月每月向区满意办报送工作经验材料1篇,共3篇 |
3 |
每少1篇扣1分 |
平时记录 |
从9月19日起,每周向区满意办报送信息1条。 |
5 |
每少1条扣0.5分 |
平时记录 |
单位院内醒目位置制作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或“满意在××(单位)奉献在岗位” 固定标语一条 |
1 |
没有全扣,标准不高扣0.5分 |
查看现场 |
及时编制工作简报 |
2 |
无工作简报全扣,未按工作进度及时编制扣0.5分 |
平时记录 |
积极完成区满意办交办的工作 |
2 |
未完成或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每次扣1分 |
平时记录 |
请服务对象对本单位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进行测评活动2次 |
2 |
少组织1次评议活动扣1分 |
查看资料 |
资料归集并装订 |
1.5 |
在11月30日前,本年度内创人民满意工程工作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 |
查看资料 |
任务
完成
(30分) |
党务政务(厂务、医务、校务)公开 |
5 |
有较高标准固定公开栏2分,党务政务(厂务、医务、校务)公开多种形式内容及时更新3分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开展“戴党徽、亮身份、作表率、树形象”活动 |
5 |
党员工作场所设置党员示范岗标牌2.5分,党员工作时间佩戴党徽2.5分 |
查看资料和现场 |
开展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活动效果 |
20 |
按照 “创人民满意××”工作方案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记20分 |
各指导单位拿出细则、集体考评 |
民主测评
(50分) |
公众满意度测评
|
50 |
统计测评表,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测评分=(“满意”个数×1+“基本满意”个数×0.8+“不满意”个数×0.5) ×100÷有效测评项目个数×20%;社会群众测评分=(“满意”个数×1+“基本满意”个数×0.8+“不满意”个数×0.5) ×100÷有效测评项目个数×30%;单位测评分=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测评分+社会群众测评分 |
现场测评
密封,统计 |
奖励项目
(10分) |
信息采用 |
5 |
信息宣传稿件,被国家
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党
报党刊、区级刊物和电视台采用,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、0.5分;被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市级、区级政府网站(含区党风廉政网)采用,分别加2分、1分、0.5分、0.3分。,累计奖分不超过5分 |
平时记录
查看资料 |
特色工作 |
5 |
年内综合性工作代表区行业系统受到表彰的,按国家级、省(部)级、州级、区级分别加4分
、3分、2分和1分,累计奖分不超过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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