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山东省东平县探索实行双重目标责任制,在县直机关广泛开展“四卡连线”活动,通过设立基层党组织示范卡、党员先锋卡、形象卡、警示卡,开通推荐优秀党员热线,接受社会监督,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,推动了机关各项工作扎实、高效开展。
科学制定目标。将双重目标责任确定为3大类7个方面24项指标。第一类是党建工作目标责任,包括机关党组(党委)领导和指导责任、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落实、机关党支部经常性工作、上级党组织和县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。第二类是业务工作目标责任,包括部门业务指标完成情况、机关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情况。第三类是能体现本部门特色的创新性工作。在此基础上,县委与机关党组(党委)、县直机关工委与机关党支部,分别签订责任书。机关党组织按照责任目标要求,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党小组和党员,并逐级签订责任书,层层落实责任,使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。
强化督导考核。把党员活动日作为落实双重目标责任制的有效抓手,建立了方案预报、督导检查、情况通报、宣传推优四项制度,促进了目标落实。近年来,113个县直单位每年均开展党日活动20次以上,党员参与率达到98%,2008年有43个单位198次被评为“优秀党日活动”。实行经常性督导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。对责任制中所列单项工作,平时一事一考,县直机关工委建立考核台账,年底汇入年度考核总分;年终考核为百分考核,其中党建工作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各占50分,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,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评分,创新性工作作为加分因素,计入总分。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,县纪委、县直机关工委、县政府办公室等单位参加,采取听汇报、查资料、召开座谈会、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。
严格兑现奖惩。在对县直机关部门逐一考核基础上,依据各单位得分进行排名,结果上报县委常委及分工领导,垂直管理部门排名由县直机关工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反馈。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树优、经济奖励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。综合得分前十名的,授予“全县机关党的工作十佳单位”称号;综合得分后十名的,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,其党组(党委)书记、机关支部书记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“优秀”等次,连续两年排名后十名的,在全县进行通报,并视情况予以责任追究。去年全县民主评议行风中,县直机关单位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%以上。
|